*货币单位为美元,后文亦同
**「英雄」=hero=偶像
“魔力沿着时间流淌,源源不断,永不停歇。”
妖怪,一个脱离科学的概念,是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的非人生物的统称。他们或是神通广大,或是卑微渺小,总数量仅为人类的千分之一;而那些因为各种缘由能支配妖怪乃至能力的人,则被称为“被附身者”。此时此刻,“被附身者”格里斯正与弗兰乘着银色的跑车,飞驰在畅通无阻的海滨大道上。路上的行人渐渐稀少,特有的“气息遮断”能力使他们无法被轻易辨认出来。
“这儿的海滩真漂亮……粉红色的,好像另外一个世界。”一棵棵椰子树飞快地向后退去,弗兰靠在副驾驶座上,惬意地望着高远的天空。这儿的天空晴朗得不见一丝阴霾,只有几片絮状的云彩点缀其间。风沉默地向后吹去,待到格里斯吐出烟圈,弗兰才再度开口:“暴行那小子可真舒坦,有好多乐迷都在打听他的房间号。不过咱好像昨天还是逃课的年纪,今天就已经是摇滚明星了!”
“和你一起搞乐队搞了这么多年,终于弄出点想做的东西了,可别一个晚上挥霍完。”格里斯把车停在路边,一轮巨大的落日悬挂在道路尽头。他关掉弗兰循环播放的Gorillaz,下车往海边走去。
“吼吼,是谁买了这么贵的车呢,”弗兰一边跟着格里斯走向海边,一边倒出鞋里的沙子,“七万三, 再加个零。当然啦,车是真不错,待会回去借我也开开吧。算上你之前玩坏我的那几台,我还没找你算账呢。”他在不经意间瞟了一眼对方,随即便屏住了呼吸:格里斯灰黑色的长发正被海风带起,向后飘扬。他感觉心被电流击中了。这样的情感可太奇怪了!到底是艳羡,还是嫉妒呢?他仔细地在脑海中思索,同时感到脸上有些发烫。他毫不避讳地承认格里斯对任何人都有一种迷人的吸引力,也记得那漂亮的长发是自己怂恿他留的。十八年前,方才十三岁的弗兰转学到艾伯纳中学格里斯所在的班级 ,第一天就因为相同的爱好搭讪了对方。“太棒了,我也喜欢那个。”愚蠢而直接,弗兰心想,他就以这样鲁莽的方式认识了正在画画的格里斯。那时候的格里斯还是一头过耳的短发,疏于修剪后才在自己的怂恿下索性留长。“这事他爸可不大乐意。他希望儿子也当医生,但格里斯却相当自由作派。”几年后,他们与同样年纪的雪莉.帕内尔和贾维斯.托利一起组建了凯尔特乐队Starfall,以远超同龄人的作品取得了优异的成绩;他们被当作叛逆的「英雄」,又在毕业后奔赴不同的人生。只有一件事让弗兰感到遗憾,那便是他们从未取得过「音乐季节」颁发的奖项:「音乐季节」并非什么顶级大奖,却是一个相对公平的奖项。他会想弥补那个遗憾吗?弗兰的脑海中闪过一丝不确定性:格里斯的眼睛像大海般又深又遥远,即便相识多年,弗兰也知道对他的想法妄加揣测纯属白费力气。那是一双如此令人难忘的眼睛——正当弗兰想再偷偷看他一眼时,格里斯突然踩灭烟头,打断了他:“我有个好玩的主意,要不要试试?”
“我们明天要在这儿办摩托竞速赛!”是夜,音浪酒吧的泳池边人声鼎沸,漂亮的女孩们抽着彩色的香烟;弗兰端着芒果冰沙,在衣装清凉的人群中四处宣布。在一阵闪光灯亮起和“咔擦”声后,短短数分钟内就有无数张照片上传到社交网络。“真是疯狂,”他暗暗想道,“我们要成为电影里的主角了。”这儿仿佛是东海岸最前卫的秀场:由于行程匆忙,巡演的庆功宴已经在拉斯维加斯简单举行,因此今晚派对上的来客多为乐队的朋友。除此之外,还有少量失意的歌手和新晋的模特混杂其中,他们依靠和明的关系进入派对,以期遇到能使自己身价百倍的伯乐。
“竞速赛?我也要玩。”清夏游上岸,端起酒吧招牌的鸡尾酒“海浪”一饮而尽。她是现场阵营中的鼓手,在STARFALL(Starfall短暂重组时的音乐企划)时期还曾为乐曲献声。此时的她正身着泳装,坚实的肌肉线条一览无余 。“我知道这儿有个不错的地方,就在今天去的海滩那边。有大路也有小路,环绕几圈不成问题。”
“听起来不错,找他们去商量商量。”弗兰毫无防备地吃了一大口冰沙,浓烈的酒精味刺激又怪异:“我的天,这啥玩意啊。”搞不清状况的弗兰循着清夏指的方向望去,便什么都明白了过来。
在这场极尽「虚荣」的派对中,有什么也在暗处发酵异变,但兴头上的他们还尚未察觉。“打牌吗?二十一点还是德州扑克?”在庭院最右的一角,暴行正翘着腿坐在射灯与朱蕉环绕的沙发中央,漂亮的朋友们围绕着他,好像他才是派对的主人。他感到有点儿得意,因为他喜欢受欢迎的感觉。
“德州扑克。咱今天有预感,今晚会有个好手气。”答话的是暴行左侧的南茜.德拉克斯,一袭私人订制的黑色装束,褐色的肌肤像丝绸般光滑。她与暴行相遇时还是个学艺术的大学生,从那时起就已经被暴行的才华与魅力深深吸引。“谁能拒绝得了暴行?”她打心底里这么觉得。而倚在沙发背后的明则与南茜同为跨性别者和高中同学:日裔的下野 明像暴行一样有趣又健谈,作为天才般的造形师红遍网络;此前的他正身着标志性的吸烟装,一边喝酒,一边和暴行谈论舆论与艺术。
“我对艺术一窍不通,并且怀有憎恨。”
老实说,暴行并不喜欢谈论艺术,因此机敏的明将话题转向暴行也深受其害的舆论之中,使他们的交流得以深入进行。明坐到暴行右侧独立的沙发上,南茜呼唤服务员取来扑克,准备开始他们的第一局游戏。
“嘿,迈克尔来了。”坐在暴行沙发右侧的翠丝用手肘戳了戳暴行,随后吸一口电子烟,翘起腿看下野 明洗牌。做了长指甲的明洗牌流畅又顺利,惊得翠丝不由得睁大了眼睛。
迈克尔.罗德里格斯是一个高高瘦瘦的黑人小哥,从来不碰毒品(从他出身的地区来说相当罕见),作为贝斯手而跟随乐队演出。他对演出尽职尽责,却也总是在某些方面绕不过弯,对暴行这类人更是有些无名的愤慨。
“晚上好,麦克。要来一根吗?”暴行递出大麻,示意迈克尔也加入他们。
“不,谢了。我不抽那玩意。”“唯一能拒绝暴行的”迈克尔看起来不大高兴,一只手拿着酒杯,一只手插在牛仔裤的兜里,假装轻松地环视了一圈才再度开口:“那些可卡因是怎么回事?”
暴行往后一瘫,随手扬起纸牌答道:“还以为多大个事呢。我不干那种活儿,也不碰可卡因。我不想在最好的年华进局子。”当然,他的后半句在撒谎,但他尝试可卡因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。
就在这时,弗兰略显夸张地从人群中挤出,还险些摔了个跟头:“嘿,兄弟们,晚好。你们尝过冰沙吗?吃起来有点怪怪的。”
“呃……”暴行愣了一下 ,知道自己也许大难临头:“对不起,酒是我下午来帮忙时倒进去的……”他的表情尴尬得像是犯了什么弥天大罪,以致于弗兰连忙表示自己没有真的在怪他。牌局到这里就中断了。
“老大,我知道你刚才就在这里了。”迈克尔一开口,暴行的尴尬便立刻转移到弗兰脸上,尽管迈克尔说的是事实,弗兰仍旧感到一点难以熄灭的不悦。实际上,由于人声嘈杂、音乐震响,他并没有听清他们在谈论什么。他们就这样沉默了三至五秒,试图等待一个重新开口的契机;至于旁边的朋友们,明和南茜都无意接茬,只是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。弗兰心里暗暗祈祷,期待明天大家能把这事忘掉。
打破僵局的是一个满脸雀斑的侍者:他不大熟练,神色紧张,似乎在寻找拥有决策权的人。“老板,有点事儿需要您去处理一下。”“好吧,我得先失陪了。不必顾虑咱,先尽情地玩吧。”弗兰抓住脱身的机会,礼貌性地为自己的离开道个歉,随即便跟随侍者没入人群。他带着愉快的笑容向人们打招呼,同时在暗暗观察派对的动向。在将近五分钟的路程后,弗兰被带到一个偏僻的角落,一个衣衫凌乱的年轻人正躺在地上,由一个身穿制服的保安看守着。很显然,这个年轻人已经吸食了过量的可卡因:她神情恍惚、四肢抽动,不及时救冶会有生命危险。暴行抽大麻,以往还有使用海洛因的历史,也难怪迈克尔会怀疑他;但当下的要务是眼前的麻烦,追究朋友还是之后再说吧。“去找我们的医生安培.塔基,她会知道怎么处理。”弗兰顿了顿,他知道酒吧不想扯上麻烦,“如果能脱险,就别让她别再进来。给她一笔线,费用我来出。山姆呢?”
“拉德克里夫先生……”侍者连忙张望,“在吧台那边。”
弗兰留下小费,自己到附近接了杯酒。他冷静而镇定,轻松自若地走向吧台。他不能放任有人在他们的派对上大发横财,又让乐队的名誉蒙受损失。但是,他的恻隐之心也在煎熬着他,使他并不希望这件事情和暴行有关。
“山姆,过来陪我喝一杯。”
“来了。”
在吧台边与调酒师交谈的山姆脖子上还挂着人们送他的花环,上面大朵的扶桑花充满了南国的情调。他笑呵呵地告别调酒师,和弗兰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。山姆是个胡子花白的黑人老头,个子不高却聪明稳健,总能给予乐队适时的帮助。
“找人把嗑药的都赶出去,让抽大麻的也收敛点。别声张到暴行那边去,但是派人盯着他。还有,酒吧的责任也不要放过。”弗兰递出烟,给自己也点了一根,“把这件事处理干净,我不在乎花多少钱。”
山姆离开后,弗兰一边喝威士忌,一边思索接下来的行动:这支苏格兰威士忌带有家乡的味道,但比起佳品来说还差远了。在事情明朗之前,他不能太过声张。摇滚乐向来与酒精、毒品和出格的传闻有关,但眼下绝不适合这么做:连格里斯都有过涉黑的传闻,一点风声更是能把满身流言的暴行压垮。持有和贩卖可是两码事。现在,他必须收拾一下心情,去和朋友们商量比赛的事。他已经离开主场太久,大家应该都在找他了。
在散尾葵掩映的隐秘一角,格里斯独自坐在芒果树下的吧台边,看远处的暴行和朋友们嘻嘻哈哈地打牌。这里的装饰多由玫瑰木制成,地板也由横条的木材铺就,植物佐以黄色的射灯,与庭院的印象截然不同。他兴味盎然地翻看起项链的吊坠,银制的白鹤在灯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。
“您点的干马天尼 ,请慢用。”一个穿着人字拖的年轻人端来锥形的酒杯,晶莹的酒液中浸泡着橄榄。
“谢谢。”格里斯用余光扫了一眼对方,没有制服,棕皮黑发,显然不是这里的员工。“你不去和他们一起玩吗?”格里斯问道。
“我嘛,我还是算了。”年轻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一口牙齿熏得发黄,“我叫胡安,是雇来给老板打零工的。”他说的似乎是事实,衣服上的名牌写着“胡安.阿巴纳”。
“啊、在这边!”清夏拉着弗兰向吧台走来,棕桐树的枝叶被沙沙翻动。紧随其后的是山姆和迈克尔,暴行因忙于应酬而无法参与。在人到齐后,格里斯将酒推到一边,若无其事地参与比赛的讨论。他们的讨论简单且迅速,敲定将附近的椰林作为起点和终点,又在清夏的提议下将海边的扶桑花酒吧作为明天聚首的地点。赛道的规划及其它的问题被交给格里斯熟识的车队“日落圣女”(同时也是他们比赛的对手)和山姆去解决。格里斯与弗兰自青年起就是骑车的好手,父亲是技师的清夏同时熟悉摩托的维修,只有迈克尔在一边若有所思地旁听。“所以麻烦事还是落到了我头上。”山姆花白的胡茬沾满了啤酒沫子,脸上却笑呵呵的,仿佛拿调皮孩子没办法的慈祥老人。“有钱啥都好解决,但别玩飞了,小伙子们。”在回到派对前,山姆拉弗兰到一旁嘀咕了几句,弗兰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,但格里斯知道,那不过是他伪装的把戏罢了。
深夜,派对结束后的泳池依旧亮着幽幽的蓝灯,仿佛黑暗树丛围出的一枚小小孤岛。格里斯坐在洗米石铺就的岸边,双足浸入水中,正对着荧屏飞快地打字。
“看我们干的好事。你在给谁发消息?”来者踩灭了一个烟头,格里斯用余光瞟一眼对方,发现是迈克尔。
“夜潭。”夜潭是格里斯的男友,也是格里斯获得神秘力量的源泉。
“嗯哼。明天的事都快传到M78星云去了。”迈克尔望着依稀可见的漫天星海,脚下却有点按耐不住。“我是说,老大,您多留点心。有些人实在是不靠谱。”
“在结果明晰之前,猜疑只会引致分裂。要来一支吗?”格里斯打断迈克尔,将烟和打火机递给他;明亮的火舌刺破黑夜,危险又动人。迈克尔吐出烟圈,随着海风一同陷进了沉默的黑夜里。
在酒店的套房中,整理好行装的弗兰透过玻璃窗望向庭院,孤身一人的格里斯仍旧坐在水波荡漾的泳池边。剪裁利落的黑色西装和领带勾勒出弗兰最经典的形象,现在他必须独自行动, 去面见一个他不得不见的人。隔壁房间里的暴行正在和翠丝与南茜寻欢作乐,处于弱势的暴行会被两个女孩狠狠榨干;弗兰叹了口气,今天回程时买的漫画只能之后再看了。
